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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
外國營利事業取得營業利潤免稅核准函,仍應持續滾動檢視是否符合免稅要件
依我國已簽署之所得稅協定及「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規定,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提供服務,符合協定所定條件者,得申請適用營業利潤免納所得稅。外國營利事業取得免稅核准函後,如於我國境內服務天數合併計算後超過協定所定門檻,構成我國境內常設機構,致不符原免稅要件,應依法補繳稅款。
詳細內容26
2026.08
我國境內之外國分公司列報分攤國外總公司管理費用,應備妥國外總公司財務報告等相關文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我國境內之外國分公司,列報分攤國外總公司管理費用,應備妥載有國外總公司全部營業收入及管理費用金額之國外總公司財務報告,並經國外總公司所在地合格會計師簽證或外國稅務當局之證明。
詳細內容14
2026.08
營利事業停業中有條件免辦理暫繳申報
每年9月份是營利事業暫繳申報期間,不少處於停業狀態的公司行號常困惑:「停業期間是否仍需辦理暫繳申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即使在暫繳申報期間處於停業狀態,除非符合特定「免辦理暫繳」條件,否則仍應依法辦理暫繳申報與繳稅。
詳細內容22
2026.07
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權利金及技術服務報酬免納所得稅優惠,請留意四大修正重點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配合我國現階段產業發展政策、落實淨零碳排目標,並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與經濟部於115年5月13日會銜發布修正「外國營利事業收取製造業技術服務業與發電業之權利金及技術服務報酬免納所得稅案件審查原則」,並自發布日生效。
詳細內容10
2026.07
營利事業出售長期持股所獲利得可享租稅優惠
近年台灣證券市場交易熱絡,不僅一般投資人參與度高,許多營利事業也會利用閒置資金參與股票投資,增加營業外收益,而當投資獲利了結時,應注意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有關股票及期貨交易所得之申報課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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